会计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5-1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会计学院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下,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组织好我院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会计学院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专门组建线上视频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国良

副组长:赵立彬

工作人员:林文 詹忠举

三、申请答辩条件

1.按照会计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的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在校期间专业实习与科研工作的相关要求。

2.学位论文同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检)和双盲评审2票通过者,否则答辩无效。答辩前,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盲评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

四、答辩准备工作

1.线上答辩工具为腾讯会议,答辩分组名单见班级QQ群。第一批毕业研究生答辩时间定于5月30日。具体答辩时间由答辩秘书与本组答辩老师协商。所有小组的答辩具体时间应于5月25日前确定上报。第二批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于7月1前完成,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2.5月26日,MPAcc中心对各组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前的培训。

3.答辩前5天,每组答辩同学指定一名负责人,将本小组答辩人的论文定稿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发送给答辩专家。

4.答辩前2天,答辩秘书预定腾讯会议室,邀请答辩专家和答辩人进入。

五、答辩主要流程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人情况等。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5.休会。答辩委员会之外人员及时退场。答辩委员会召开学位论文评议会,就答辩人的论文与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论文是否通过,形成答辩决议。

6.复会宣布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和对论文是否通过的表决结果。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备注:答辩过程除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环节外,需要全程录屏。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20年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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