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增强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完善研究生考核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武纺大研培〔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学院于2022519日进行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答辩(线上)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者,应于中期考核前提出延期考核的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延期一次,原则上要求在延期申请获批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

(三)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未准而不按期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及格

三、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对照检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入学以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身心健康等方面情况,考核基本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表现及日常操行情况。

2.应修课程及学分、其他必修环节及学分与社会实践的完成情况。

3.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在相关科研、论文撰写方面的进展情况。

4. 身体素质、心理状况能否保证正常学习。

四、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对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或3,纸质和电子版)。

(二)导师审核材料,就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其是否具有继续培养潜力提出明确建议。

(三)学院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开题报告通过情况,并对其思想品德和学术规范遵守情况进行考评。其中课程学习及学分情况的检查应注意:

1.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研究生,是否按要求补修了相应课程。

2.该生是否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了课程修读并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同时审查该生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等其他必修环节的完成进展情况。

(四)答辩专家小组听取研究生个人汇报,重点考察其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在相关科研、论文撰写方面的进展情况,并就其学位论文的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考核专家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评语及建议,经过充分讨论,按优(≥90分)、良(≥80分、<90分)、中(≥70分、<80分)、及格(≥60分、<70分)、不及格(<60分)作出考核结论,并写出考核评语。考核过程应由考核专家小组秘书进行详细如实记录,记录表应由考核专家小组组长、成员、秘书签字,作为中期考核材料的一部分存档备查。

(六)学院对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2周内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

五、考核分流

(一)考核等级为及格及以上的,可以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

(二)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均一般,且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给予筛选警告,并限期改正。受到筛选警告的研究生,必须在三个月内在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处及培养单位将对其进行质量跟踪。

(三)中期考核不及格者,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在第五学期申请一次中期考核补考。补考通过者,最早可在第七学期申请硕士学位。

(四)中期考核补考不及格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学习,予以退学处理。其中已修满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发给结业证书;未完成规定课程和学分者,发给肄业证书。

1.政治思想差,道德品质恶劣;

2.同一学期学位课程有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考试不及格经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者;

4.第二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导师及培养单位认为无培养前途者;

5.于身体条件不能继续进行课题研究者。

六、学院考核小组安排

考核专家小组组长:赵立彬、周磊

考核专家小组成员:王珍义、陈蕾、任俊霖、杨孙蕾、刘睿智、邹彩芬、李欣、詹忠举、林文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中期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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