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cc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12-22 点击数: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MPAcc会计硕士在读研究生应按以下规定开展实习,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

一、MPAcc校外实习基地

会计学院通过各种渠道,从多家事务所和公司中优选出实习基地对象,并逐步增加优质实习基地。学院与相关实习基地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签订有合作协议,可以适度保障研究生校外实习安全、权益等等,同时可以适度确保实习效果。因此,学院做出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在提交校外实践计划表时,必须计划在至少一家实习基地中实习,且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学院会不定时与实习基地联系,询问学院研究生在基地实习情况,沟通协调解决研究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生活、心理等问题;

(三)学院会每年更新并在研究生群中公布实习基地名单,供研究生选择。

(四)为避免多数学生选择一个实习基地,导致实习基地接待研究生数目过大,不利于实习,规定每一级学生在同一时间段选择同一个实习基地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级学生总人数的1/2。

二、其他实习单位

研究生在完成实习基地实习任务后,可以自由选择其他实习单位。针对实习计划中选择其他实习单位的情况,学院做出如下规定:

(一)在实习计划中,在实习基地实习时间+在其他单位实习时间 ≥6个月;

(二)其他实习单位应真实存在,单位员工规模不少于30人,实习岗位应为财会岗位;

(三)导师负责核实以上条件,在实习计划上签字即表示满足上述条件;

二、实习过程管理

为确保校外实习活动有效完成,特制定以下过程管理规定:

(一)导师是第一负责人,需帮助研究生制定实习计划并进行审核,定期了解研究生实习情况,协调处理实习中的困难及问题,解答研究生实习过程中的专业疑惑,并督促提交实习报告相关资料;

(二)实习过程应遵守以下流程:

流程

审核

材料要求

文件

实习计划

导师核实签字

学院备案

打印,一式两份

实习计划表

实习鉴定

实习单位盖章

纸质,一式两份

单位意见反馈表

实习报告

导师审核签字

打印,一式两份

实习报告

提交实习资料

会计学院

上述资料汇总,集中提交


(三)实习时间:为保证研究生课程及毕业论文撰写的正常实施,实习周期限制在第四和第五学期及其他学年的寒暑假期间。不能因为校外实习旷课,不能因为校外实习挤占撰写毕业论文时间。

(四)报告数量:在多个单位实习,应提交多份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

(五)实习时长:所有报告的累计实习时长,应超过6个月。

三、校外实习成绩评定

校外实习成绩由导师根据实习情况、实习单位鉴定情况及实习报告给出,分值区间1-100;每份实习报告的分数取实习报告分数及实习单位鉴定鉴定分数的平均分。最终,校外实习成绩将根据打分成绩划分为五档:


优秀

良好

一般

及格

较差

90-100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六)成绩评定为及格以上者获得该环节学分,未通过者须补修该环节,否则不记载学分,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七)实习鉴定表中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方法:

总分数 =( 优的数量*95+良的数量*85+一般的数量*75+及格的数量*65+较差的数量*50)/ 实习鉴定表中的项数

四、附件

所有相关文件请查看附件。

主要包括:

1.武纺MPAcc校外实习计划

2.武纺MPAcc校外实习报告

3.武纺MPAcc校外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

五、附注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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