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一)各专业入围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分数线 |
120201 | 会计学 | 全日制学硕 | 单科、总分按国家A线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专硕 非全日制专硕 | 单科不低于国家A线 总分不低于21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按学校士兵计划分数线 |
(二)差额复试比
对于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四、调剂要求
(一)基本条件
需满足教育部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二)调剂专业及要求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会计学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且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会计(非全日制)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10分且单科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专业学位类);同时满足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只接收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志愿填报的考生的调剂。其他方式预约调剂一概无效。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后,将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五、复试程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线下现场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会计专硕全日制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会计学(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一)资格审查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gs.wtu.edu.cn/info/1101/5352.htm)。
达到我院复试要求且有意愿参与复试的会计专硕全日制考生,于3月29日早上8:00至中午12:00内,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签字,至阳光校区崇德楼(7号楼)4楼学院办公室审核。
达到我院复试要求且有意愿参与复试的会计学(第一志愿)、会计专硕非全日制(第一志愿)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考生姓名+资格审查”,发送至邮箱kj@wtu.edu.cn。
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调剂考生、会计学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时间和方式请参照后期发布的调剂公告。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分批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 | 时间 |
会计学 | 3月30日(线上) |
会计专硕全日制 | 3月29日、3月30日 |
会计专硕非全日制(一志愿) | 3月30日(线上) |
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会计专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财务管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会计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分别为《管理学》和《管理会计》,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会计专硕全日制复试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审计。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核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4.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
5.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治笔试成绩
6.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7.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复试科目 | 地点 | 时间 |
专业综合笔试 | 阳光校区崇德楼 | 3月29日13:30-15:30 |
政治理论笔试 | 阳光校区崇德楼 | 3月29日15:50-16:30 |
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 | 阳光校区崇德楼 | 3月30日8:30-17:30 |
(四)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复试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审计。
2.英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沟通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等。
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
5.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思政政治理论成绩
6.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五)会计学 复试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
2. 英语能力考核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3.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主要考核考生沟通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学术敏感性等。
4.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5.会计学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纪律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七)录取规则
1.录取以总成绩为准,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后一周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八)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费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考生应于复试考核前缴纳复试费用。
(九)线上复试要求
采用“双机位”复试。请考生自备带摄像头的电脑和手机,保证网络信号稳定。
1.主机位。主机位设备用于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登录系统,查看试题,与考官互动等。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姿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脸、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机、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2.辅机位。辅机位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指定角度拍摄,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或考生答题区域。
复试环境应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环境光线明亮,确保考官能够看清考生。关闭室内电视、音响、闹钟等设备;关闭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十)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十一)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五)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办公电话:027-59367551
七、复试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分别加入相应的群。加群申请格式为:姓名+考生身份证号后4位+初试总分,人工审核通过后进群。加入群后,务必将群名片修改为真实姓名,否则清理出群。
2024会计学院一志愿复试群(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学)
群号:666096955
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请务必加入!
附2024会计学学硕、会计专硕(含非全)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3月23日